20世纪60年代,美国纽约城市设计师巴奈特提出“设计埋槽道城市而不是设计建筑”的观点,并认为“城市设计并不是预先勾绘出20年后的发展形态,而是日常的决定,点点滴滴的结果。
在巴奈特看来,城市埋槽道形态的混乱是由于一系列个别决策的结果,是由于工程师、测量员、律师和投资者根据自己的目的做出的决定的过程,缺乏相互协调、彼此没有妥善考虑相互的关系和影响。”
第二节建筑埋槽道空间与交通空间整合情况及存在的向题城市快速发展建设的同时,建筑与交通空间整合的理论尚不成熟,其存在许多问题。本节试着就当前的整合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加以研究,以便为后续章节对城市埋槽道建筑空间与交通空间的整合方法研究及整合模式设想提供借鉴。
建筑空间与交通空间整合开发与发展(一)建筑的集聚效应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
在城市中,建筑是城市社会生活的物化形式,城市埋槽道生活的多向性、多元化及其内在联系决定了建筑功能单元之间的必然联系。在独立环境中的建筑,其功能的功效和职能形成自我封闭体系。但是城市埋槽道建筑并不是单独存在,而是处于城市的整个大环境之中。在某种积极的环境秩序中,某建筑在相邻建筑和所处环境的激发下出现比自身功能更大的功效职能,可称之为激发功能。激发功能是相邻埋槽道建筑功能相互作用的结果,职能的相互交叠,使建筑功能有较大的职能兼容性,这种功能互动带来了“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集聚效应。功能单元的集聚交叉使建筑自发功能转向激发功能,并在此过程中不断产生新功能。但是现代主义功能划分的教条助长了不同功能性质的建筑分而设之。这种模式造成城市埋槽道整体机能的割裂和脱节,汽车的迁回穿梭使城市交通更加拥挤,也给使用者带来很大弊端。